一般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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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10-06 | 發佈單位 | 聯絡處 | |||||||||||||||||||||||||||||||||||||
標題 | 公告雲林縣110年第2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錄取人員及學校名單 | |||||||||||||||||||||||||||||||||||||||
內容 | 教育部雲林縣聯絡處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6日 主旨:公告雲林縣110年第2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錄取人員及學校名單。
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 二、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三、雲林縣110年第2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簡章。
公告事項: 一、雲林縣110年第2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錄取人員及學校名單如下:
二、於錄取正取公告後,請於3天內(10月12日1700時前)至學校人事室完成報到,並電話回報聯絡處知悉(本處電話:05-5344936)。 三、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到手續,其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倘錄取人員放棄資格,請填寫「錄取人員放棄資格聲明書」,請於簽名、蓋章並註明日期後,掃描電子檔寄至教育部雲林縣聯絡處電子信箱(yun.a002@ylc.edu.tw),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電子寄件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五、參加甄選人員對甄選結果如有疑義,請於110年10月8日中午12時前,敘明相關理由(如簡章附件)或附佐證書面資料送交至教育部雲林縣聯絡處(斗六市內環路437號),如逾時或未敘明理由或檢附資料者,不予受理。 六、錄取人員其勞動契約由學校以契約進用之。 七、備取人員自公告備取名單之日起,如14日內未接獲甄選單位(本處或學校)通知遞補,其備取資格視為失效。 八、錄取人員一經公告通知,請先至公立醫院完成健康檢查,並於接獲錄取通知後2週內,繳交健康檢查報告(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規定)予勞動契約雇主。 九、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教育部雲林縣聯絡處張先生(專線電話:05-5344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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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載 | 公告(學務創新人員甄選錄取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