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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1-05-18 發佈單位 聯絡處
標題 公告~雲林縣110年度第1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簡章
內容

110年5月18日補充公告:

原甄聘「雲林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1員,勞動契約雇主「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囿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1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之規定,致本次無法甄聘「雲林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校安人力。特此更正。

簡章部份未及修正,以此次補充說明為主。


故此次甄選職缺,不包括「雲林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

                                                    教育部雲林縣聯絡處敬啟

 

 

 

序號

工作地點

勞動契約雇主

人數

1

國立虎尾高級中學

國立虎尾高級中學

1

2

國立北港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國立北港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1

 

 

 

一、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  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報名方式:

(一)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0524日前寄至:教育部雲林縣聯絡處(斗六市內環路437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5-5344936,連絡人:張博翔

(二)  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5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5. 選填志願序。

(三)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  書面審查合格人員方能參加第二階段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預於110525日(星期二)公告於「雲林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網頁

(五)  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附件下載 雲林縣110年第1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簡章雲林縣110年第1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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